上海凯鑫: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 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 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鑫"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