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99.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5.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2,083,1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9,923,23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159,862.61 元。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