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而达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下发《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行 价格为2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为人民币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