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机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下同)、分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按需配备专职审计人员,须具备与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相适应 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