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时间 (1)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 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6号。 (2)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