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恒而达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下发《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行 价格为2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