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独立董事贝洪俊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 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贝洪俊受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贝洪俊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