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2 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四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和《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