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82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玉米")。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