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 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