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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300993Yuma Sun-shading(300993)2024-04-22 10:09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或闲置的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使用进度,不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中,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1 必须为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政府专项补助的资金、 公司通过贷款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选择资 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和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理财产品的 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 控制委托理财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