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 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