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玉马遮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为本 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 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