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 十、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45 | | --- | | 十一、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简要评价 46 | |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5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佳"、"发行人"、"公司" 或"上市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已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 "保荐机构")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