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