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保立佳: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担 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 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