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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更正后)

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1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13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 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2 | 问题 | 1 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