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东方投行关于开勒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开勒环境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