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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301108JIEYA(301108)2023-10-09 12:2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规范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