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保证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 资分为以下三类: (一)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 投资、以上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性投资。 但下列情形不属于风险性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参与上市公 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 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随时变现的股权 投资;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