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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301108JIEYA(301108)2023-10-09 12:26

第一章 总 则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