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相关要求,变更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 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