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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精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301138GZHUAYAN(301138)2023-12-13 10:41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