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 年 12 月修订)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