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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承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资产交 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其他承诺人等(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管理, 规范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指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 并购重 组、 破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决同业竞争、 资产注入、 股权激励、 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 主要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