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 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并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 前款"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