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 及其交易的披露》、《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 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