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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楼新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5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8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1.5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912.00 万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55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