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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01183DOTI(301183)2023-12-08 10:54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 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东 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