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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301201CHENGDA PHARMA(301201)2024-04-21 07:4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诚达药业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 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本年度评价报告纳入评价的单位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江瑞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瑞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诚玖泰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