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 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决策 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除经审议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 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 资产的情况。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