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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301267) - 301267华厦眼科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429
2025-04-29 01:36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5-002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 ---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 其他: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泰海通、华泰证 | | | 券、兴业证券、申万宏源、国联民生、西南证券、广发证券、 | | | 华创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招商证券、华福证券、信达 | | | 证券、方正证券、天风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组织的电话 | | | 会议 | |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 | 共计 名投资者参与交流,参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80 | | 姓名 | | | 时间 | 年 月 日 2025 4 28 15:30-16:30 | | 地点 | 公司会议室 | | | 陈凤国先生 董事 | | | 李晓峰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 |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姓名 | 张志勇先生 副总经理 | | | 陈鹭燕女士 财务总监 | | | 曹乃恩先生 董事会秘书 | |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 | 一 ...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4-27 19:21
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作为国内 ...
华厦眼科(30126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7 08:05
审计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361Z002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7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 |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9 - | 13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计 报 告 ...
华厦眼科(30126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5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 则的要求,对华厦眼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 ...
华厦眼科(30126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5
1、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 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305.00 万元,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25 年度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上年发生金 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 品及接受服务 福建莆田电商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接受服务 参考市场 价格 2,000.00 144.88 1,568.8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
华厦眼科(30126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医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
华厦眼科(301267)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08:05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 361Z042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5]361Z0421 号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厦 眼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 ...
华厦眼科(301267)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厦 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 对华厦眼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849.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华厦眼科(30126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4-27 08: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 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 益,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 当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 门、单位(包括不限于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 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 相关资料。 第二章 ...
华厦眼科(3012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7 08:02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厦眼科医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证券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