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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454.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68,492,545.30 元。容诚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