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根据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三、稳 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之"(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内容,自公司 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启动实施相关稳定 股价措施。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为 27.68 元。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以 2024 年 5 月 28 日为股权登 记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4,900,698 股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27,700 股后的股本 104,672,9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