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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由证券部指派专门人员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