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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若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