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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灵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及《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 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 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鉴证,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