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切实 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修订)》《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五)增加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