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亨通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设立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开展 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亨通财 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的议案》;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10 时 会议地点:公司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