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4 号)同意,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8,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8,5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923,409.74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246,636,590.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A14971 号)。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