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机认检: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 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 投票选举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的议案。股东 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拟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中,明确本次董事、监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