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包括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专业会计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