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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1558SFC (301558)2023-12-05 11: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 的相关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管理、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三年 以上;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 用等方面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