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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301558SFC (301558)2023-12-05 11:22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 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 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