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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301558SFC (301558)2023-12-05 11:22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