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传媒:南方传媒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南 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到十三名董事(其中三到五人为独立 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 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可设立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对委 1 员会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规定,由董事会 审议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