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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独立认真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