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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时,仅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外,在本公司支取 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