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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281ACCELINK(002281)2023-09-22 09: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而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2、因参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徐勇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在授予日 2023 年 6 月 5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在授予时暂缓授予上述 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截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限 购期已满,上述 1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条件。 3、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暂缓授予的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条件的规定。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 人,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 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