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电器: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 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